2015年度積分入戶、入學、住房保障受理工作明日啟動
  本報訊(記者潘斌通訊員 李有林)明日,2015年度積分入戶、入學、住房保障受理工作將在24個鎮區的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正式啟動。記者從中山市流動人口辦獲悉,本次政策調整,計分標準變化最大的是房產積分由50分提高至100分,增加了居住情況在積分中的權重。
  公共服務凸顯均等化
  昨日,記者從中山市流動人口辦獲悉,自7月啟動積分制管理文件修訂工作以來,市政府先後三次組織召開積分制管理文件修訂工作會議,對建議、意見逐條討論研究,進行了甄別吸納和確認,並聽取了中山學院有關專家意見,最終形成積分制度修改意見。中山市流動人口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經過修訂之後,中山的積分制度主要對完善流動人員積分受理對象、完善積分入學申請地條件、取消積分入學分政策內外二次排名規則等六個方面重新修訂,上述調整使中山積分制度與目前國家戶籍、計生等政策調整的精神更加一致,也更符合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同時可優化管理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減少政策執行過程中的矛盾和衝突,使積分制度在促進中山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更符合廣大流動人員的切身利益。
  變化一:工作累計滿一年可申請
  中山市流動人口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新的積分制政策文件,將參加積分對象由目前在中山連續工作一年以上修改為目前在中山工作並累計滿1年以上的流動人員。充分考慮到流動人員工作的不穩定性和生活流動性大的因素,將工作時間的彈性空間放大,將那些以前在中山市工作多年,近一年出現工作間隔,未達到連續工作一年要求的流動人員,納入積分制管理對象,從而使得積分政策更加科學、完善、公正。
  變化二:申請入戶 子女需登記入學信息
  “流動人員子女需要憑積分入戶通知書入學的,實行新生入學需求信息登記管理,明確其申請積分入戶時,必須登記子女新生入學需求信息。”中山市流動人口辦相關負責人建議廣大積分申請者,務必及時登記入學信息。修改主要便於政府準確掌握底數,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提高積分入戶入學指標安排的合理性;否則,鎮區政府在落實“流動人員在取得積分入戶資格3年內,子女可享受戶籍居民義務教育待遇”政策時,由於對流動人員子女入學需求時間和人數難以準確預測,實際操作中給公辦學位安排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變化三:配偶產權房也可申請入學
  “新的積分政策將配偶的產權房所在地也列為積分入學申請地。”中山市流動人口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以往只能以申請者本人產權房所在地或工作地作為積分入學申請地;或者通過房產證加名的方式實現在配偶產權房所在地申請積分入學。政策的變化,為流動人員子女入學提供了更為多樣化的選擇,簡化了房產證加名的手續,在便民、利民方面前進了一大步;也是對群眾反映意見的一次有效回應。
  變化四:政策內外生育子女統一排名
  “取消了積分入學分政策內外二次排名的規則,實行一次排名。”中山市流動人口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積分入學中,根據申請人的計生情況不同,分別賦予20分、60分和100分不等的加分。回顧中山積分制工作,計生政策變化始終是群眾關註的熱點。從只允許政策內生育適齡兒童參加積分入學排名到分政策內外二次排名,再到本次取消二次排名,實行統一排名,無論政策內外生育子女同等享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變化五:房產積分提高至百分
  “本次政策調整,計分標準變化最大的是房產積分由50分提高至100分,增加了居住情況在積分中的權重。”中山市流動人口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主要考慮到已在中山置業的流動人員工作生活的穩定性強,入戶中山及基本公共服務的需求相對強烈,因此,適當提高了房產的分值,引導流動人員在中山市安居樂業。同時,政策進一步豐富了加分平臺。諸如禁毒、網絡文明志願服務,安全生產、環衛工作等新的加分項目的增加,為流動人員提升分值提供了更多選擇,如參與禁毒宣傳志願服務每滿25小時積2分,最高可積10分。
  變化六:限制二次排位入圍人數
  中山積分入戶實施兩年以來,積分入戶指標使用率大幅提高,但實際工作中,出現了部分鎮區二次排位入戶人數多,人口承載壓力大。而且,部分流動人員通過較低分數取得入戶資格達到解決子女入學的目的。因此,考慮鎮區實際承受能力和制度的公平性,適當限制二次排位入圍人數,明確各鎮區二次排位入圍人數不超過其當年入戶指標數10%,更體現制度在科學引導人口合理流動及維護社會公平方面的作用。  (原標題:中山有房產 可積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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